关于开展2019年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5    


为了进一步适应研究生培养的需要,更好发挥校外研究生教育工作站的作用,充分吸纳社会优质资源,密切学校与科学研究机构、企业的合作关系,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 聘任实施细则》华电校学科〔2008〕21号为做好2019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良好协作精神,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2.有稳定的工作单位,一般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3.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研究方向符合学位点的培养体系需要;有可供研究生作为学位论文课题的科研、设计和科技开发的研究任务及工作条件。

4.身体健康,女同志一般不超过50岁,男同志一般不超过55岁。

在学术界及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的知名人士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材料

1.《华北电力大学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

2.有关学位证书、职称聘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及工程项目清单等佐证材料。

三、遴选时间及程序

1.电子提交申请人225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29334237@qq.com

2.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人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228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邮寄至: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林泉街377号公共学院5号楼 侯老师 18112525173。

3.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颁发聘任证书。

4. 本次评审通过的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将与校内导师联合指导我校2019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职责

1.外聘导师应熟悉国家学位条例,了解研究生培养规律。

2.外聘导师与校内导师优势互补、各负其责,共同指导硕士研究生。

3.外聘导师要加强与校内导师的联系,与校内导师共同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尤其是对论文的选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及其答辩过程的检查与指导,协调论文期间必要的研究环境、生活条件等的落实。

、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待遇

对工作优秀的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优先推荐其申请人才补贴项目。

六、聘任与管理

1.学校相关部门要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外聘导师的培训、使用管理、考核和交流等工作。

2.各院系应将外聘导师纳入本单位的研究生培养工作体系中,并指定专人负责。

3.校内导师要加强与外聘导师的联络,尤其是对研究生培养具体环节的沟通。外聘导师要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院系的管理。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1) 未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指导任务者;

(2) 经上级有关部门或学校、学院组织的考核评估,确认由于导师原因,不能培养出合格硕士研究生者;

(3) 因调离原单位其他原因,学校认定不再适合担任硕士生导师者。

5.外聘硕士生导师的聘期为一个研究生培养周期,考虑到各种因素,原则上一个聘期定为三年,外聘导师在聘期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自动续聘,一般在正常退休前三年终止招生。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  0512-67332616  18112525173

  箱:429334237@qq.com

  址:苏州工业园区林泉街377号公共学院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