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机构设置以及人员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4    


华北电力大学
 
 苏州研究院文件
 
 
苏研院〔2016〕3号
 
 
 

 

关于“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机构设置以及人员任职”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
经2016年3月9日第2次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机构设置以及相应人员的任职。
各机构划分及职能如下:
 
行政部
负责研究院的各类行政事务。负责服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安排研究院的工作会议、并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及时了解和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公务用车。负责各类物品的采购工作,物品的管理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人事部
根据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做好员工的招聘、考核、选拔、调配、离职等工作。负责制定研究院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各部门对研究院员工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任免、奖罚建议,供研究院领导决策时参考。负责研究院年度培训工作及临时性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财务部
负责研究院日常会计核算、税务申报和财务管理。负责研究院各项资产的取得、使用、调拨、处置的记录与会计核算,定期组织各项资产的盘点,保证研究院资产的完整,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负责研究院所涉的各项税费的会计核算和申报缴纳,及时了解和领会各项财税法规,提出合理的避税建议,拟定符合新法规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负责研究院的投资、筹资、贷款、资产评估、年报审计、税务稽查所需资料的整理工作。各岗位会计整理会计凭证,并将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及时归档保管。
 
商务部
负责研究院的文案、法律、咨询等日常事务,组织制订研究院的发展战略、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承接相关科研项目的管理、归档等文字材料的处理。
 
科技部
主要负责新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完成各类横向项目的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依托平台下的实验室开展。对校本部所拥有的前期研究成果以及具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转化为适合规模生产的技术产品,加快具有重大潜在应用价值的原创性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持续不断地为市产业提供工程化技术成果,承接企业委托项目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人员聘任
 
经党政联席会第二次会议决定,非领导职务包括主任、副主任、主管、职员共4个层级。
 
任命范嵬为行政部主任
任命陈岚为财务部主任
任命陈丹为科技部主任
任命侯文俊为科技部副主任
任命张安冬为商务部主管
 
 
本规定由研究院授权行政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
 
 
 
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行政部    201639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