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介绍
发布时间:2025-03-19    

一、学校介绍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新征程。2022年,学校顺利通过首轮“双一流”建设评估并进入第二轮建设高校名单,电气工程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

二、什么是同等学力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完成学位授予单位设置的全部学位课程学习,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可获得硕士学位。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四、接受申请学科、专业

五、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1.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简称“校考”)

学校对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进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每年举办两次,一般在每个学期末。全部课程水平认定采取考试形式,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及以上。

2.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简称“国考”)

按照所申请学科的要求,参加一年一度的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认定

申请人要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完成学校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的要求,通过答辩资格审查才能申请答辩。申请人从获得学士学位后到申请答辩前,需在正式刊物(有国际国内公开发行期刊号)上公开发表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者取得发明专利、专著、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成果鉴定等1项科研成果(本人排名前5),不限成果署名单位。

4.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申请人应当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1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六、收费标准

1.课程水平认定和课程学习培训费:每名学员30000元。

2.学位论文指导费:每名学员20000元,只对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校考)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国考)、并拟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收取。

七、学位授予

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六年内完成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六年内未完成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者,不能授予硕士学位。

八、有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

2.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学校所规定的任何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

3.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单位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13775303078(微信同号)

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新坝镇新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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