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苏州市共建校地合作实体
发布时间:2010-02-26    

  2月23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央企业·苏州市合作发展恳谈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会上,我校与苏州市签署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共建协议,双方将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标志着双方校地合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也标志着我校在校企(地)合作模式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刘吉臻校长和杨勇平副校长出席了签约仪式。

  自2009年10月28日,我校与苏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重拳出击、加快进程,有关部门就具体合作事宜开展了多轮调查研究、谈判和协商。今年年初,双方就校地合作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在苏州工业园区内共同建设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由苏州市出资代建。

  学校将围绕智能电网、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环保产业等重点产业建设研究院,并将在三年内依托研究院建设8-10个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选派10-15个优秀研究团队入驻研究院。研究院将探索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建成研究型创新实体,成为引领大学创新发展的“特区”。

  我校副校长杨勇平和苏州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杨知评代表双方签字。